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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4月7日訊 記者郄建榮 儘管採暖季已經結束,但是,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要求沒有降低。環保部近日明確,大氣污染重點防治區域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等將首次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此外,污染行業的環境準入條件不斷加嚴。
  環保部表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一個具體措施。
  就作為促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要手段,環保部首次明確了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的具體實施範圍,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等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區域,以石化、化工等為主導的國家級產業園區和煤電基地規劃都要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會商。
  環保部表示,將進一步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調控、引領和約束作用,強調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作用和地位。要以促進大氣污染物減排、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重點,充分考慮大氣環境承載力,進一步優化石化、火電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產業、產業園區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規模、佈局和結構,推動形成與區域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產業佈局和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環保部強調,要嚴格落實規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聯動機制,凡未開展或尚未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所包含的建設項目,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都不得受理審批其環評文件。
  對公眾關註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問題,環保部說,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項目,必須落實相關污染物總量減排方案,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相關污染物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城市,將進行倍量削減替代。  (原標題:京津冀等將實施環評會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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